开放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9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一、设立宗旨

      为充分发挥本实验室的良好科研条件,活跃本实验室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氛围,促进国内外同行之间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以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为目标导向,培养学术创新思维,并发现新的学科生长点,扩大重点实验室在国内外同行中的学术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的青年人才参与本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现根据实验室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期工作计划,发布2019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二、实验室情况介绍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依托南开大学的国家环境科学重点学科。16877太阳集团成立于1998年。其前身环境科学系(1983年建系)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成立的环境科学系之一。学院2000年首批成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并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7年12月14日经教育部批准在16877太阳集团建设,为期两年,现形成了以国家杰出青年、国家优青为学术带头人等固定人员51人。重点实验室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逐渐凝练汇聚了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环境污染过程、生态毒理效应与环境基准以及污染环境修复。从认知环境污染过程与生态毒理及其微观机制等科学问题出发,创新环境基准与受污染环境修复的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的高地,从而有效地服务国家环境管理目标,并带动我国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
      本重点实验室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包括:高分辨质谱、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液相-多级质谱联用、气相-质谱联用、ICP-MS、ICP-OES、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离子色谱仪、元素分析仪、热重分析仪、加速溶剂萃取仪、超临界流体萃取、液相色谱、气相色谱、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红外光谱仪、液体闪烁计数仪、TOC仪、离子色谱仪、细胞呼吸仪、PCR、酶标仪、发光菌毒性测试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荧光显微镜等大中型测试仪器设备,总价值数千万元。

三、资助重点
    围绕环境科学发展的主题,发挥16877太阳集团的优势,结合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重点实验室建设内容及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本期重点资助以下三个领域:
1.污染物的人体暴露、流行病学调查、生态毒理学研究
    新型污染物的人体暴露水平及与化学品暴露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水、土环境污染物的复合体系引发的生态毒理学效应研究,从分子、细胞、个体、种群、群落等多层次上研究典型污染物及相关复合污染对水生及陆生生物和生态系统的影响特征与基本过程。
 2、水、土环境多介质中污染物的赋存与转化
    针对新型污染物不断涌现的现状,开发水、土环境介质中PPCPs、POPs类物质、纳米材料、氟溴取代污染物等新出现的污染物的分析方法,研究其在水、土环境多介质跨界面的存在状态/形态,及其转化降解机制与影响因素。
 3、典型污染物的环境基准研究
    典型污染物的环境基准或各类标准研究。此类研究的课题成员中需包含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
 
四、资助范围与条件
1.申请的课题符合上述所描述的研究方向。
2.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创新项目的申请人可适当放宽条件。除基准/标准类项目外,其他项目不接受本单位职工(含博后)申请者申报。
3.一般情况下,每个课题2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须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延长。
4.课题平均资助强度2-4万元,每年资助6项。
5. 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五、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重点资助方向,填写“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计划项目任务书,发送电子版任务书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开放基金课题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
3、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任务书格式可上网下载或发电子邮件索取。
4、申报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本实验室邮箱:
 Email: kanghuimin@nankai.edu.cn
5、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六、有关开放基金课题的几点说明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执行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经费额度为当年支持50%,结题后支付剩余50%。
2、获准资助的课题申请人须与重点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并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申请人需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合同内容可由重点实验室网站查询。
3、 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实验室规定,每隔半年向实验室通报课题进展情况,课题结束后,按课题要求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实验记录。
4、课题最终提交的成果应为SCI文章或发明专利;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基金发表论文时,须注明“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Key  Laboratory of Pollution Processes and Environmental Criteria (Nankai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若申请者为外单位人员,本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若申请者为南开大学在职人员,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
5、其它成果的归属和管理办法按“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16877太阳集团、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康慧敏)
联系电话:022-23501117  传真:022-23501117
E-mail: kanghuimin@nankai.edu.cn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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